根據工作需要,生態環境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(以下簡稱“中心”)擬開展2023年核與輻射安全技術審評部分外協項目(45項)采購工作。按照國家及中心相關規定,本單位決定采取公開征集方式遴選滿足本項目的合格供應商,歡迎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。
一、項目簡介
(一)項目名稱:
2023年核與輻射安全技術審評部分外協項目(45項)(詳見附件1)。
(二)采購編號:詳見附件1。
(三)采購預算:詳見附件1。
二、項目采購范圍
2023年核與輻射安全技術審評部分外協項目(45項)采購,具體內容和要求見采購文件第四部分技術要求(項目采購文件將于收到供應商報名表后發送)。
三、項目周期要求
詳細時間節點見采購文件第五部分商務要求(本項目采購文件將于收到供應商報名表后發送)。
四、合格供應商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
(一)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,能夠獨立簽訂合同,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獨立法人等;
(二)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;
(三)須具有完成本項目所必須的設備、專業技術能力和質量控制能力;
(四)應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;
(五)須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,無處于被責令停業、財產被接管、凍結、破產狀態;
(六)參加此項采購活動前三年內,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;
(七)部分項目接受聯合體報價(詳見采購文件);
(八)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五、公告期限
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。
六、供應商報名及采購文件取得方式
請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單位自本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附件2《報名表》掃描件發送至lyang@chinansc.cn并電話告知(上班時間:上午9:00至11:30,下午13:30至17:00(北京時間,節假日除外)),我中心收到報名表和電話后將向意向單位發送采購文件電子版。
七、供應商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要求
請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單位自本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第11日上午10:30(北京時間)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書面應答。應答文件請置于密封的檔案袋中,檔案袋上應注明單位名稱,項目及項目編號,封口處應蓋有應答方完整的公章。若我方接收人員發現有文件密封不嚴的情況,有權拒收。
八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:李揚/楊凱紅
電 話:010-82205675/5748
地 址:北京市房山區長陽鎮國家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技術研發基地(知興東路9號)